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022版)
[2022]-67号
关于转发《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分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局,局属各单位:
《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022版)》已印发施行,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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