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文书样本
×××商务局
立 案 审 批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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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事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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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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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及
立案理由 |
承办人:
年 月 日 | |||
承办机构负责人
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主管厅(局)长
审批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厅(局)长
审批意见 |
签 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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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审批表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准确填写案由及案件来源。案由应写明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在表述时应当加“涉嫌”二字,其书写形式为:涉嫌+具体违法行为+案。案件来源应注明检查发现、投诉举报、群众来信来访、新闻媒体披露、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等。
(二)有当事人基本情况根据不同情况填写。当事人为法人或组织的,填单位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号、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当事人为公民的,填写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行业职务等。其中,个人住址以户籍所在地为法定住址,有经常居住地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其住址;单位地址为工商营业执照或民政等部门的登记材料上注明的地址。
(三)有案件简要情况。应写明发生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及基本情况。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应写明检查的时间、地点和检查结果,应注明承办人对违法事实、情节的判断,写明当事人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具体条款。
(四)有承办人建议立案的意见、签名及日期。
(五)有承办机构负责人同意或不同意立案的意见、签名及日期。
(六)有主管厅(局)长同意或不同意立案的审批意见、签名(全称)及日期。
二、注意事项
(一)行政机关决定立案的,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属本机关的地域管辖范围,二是属于本机关的职权管辖范围,三是属于本机关的级别管辖范围。
(二)同意立案查处的,应指定2名以上案件调查人员。
(三)对于已立案的案件,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案。
×××商务局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被检查(勘察)人名称或姓名:
现场负责人: 电话: 邮编:
工作单位: 职务:
检查(勘察)人及执法证编号: 、
记录人: 工作单位: 告知事项:我们是 商务局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证
编号: 、 )。请过目确认:
今天我们依法进行检查并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材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如果你认为检查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
办案,可以申请回避,并说明理由。请确认:
现场情况:
被检查(勘察)人或现场负责人确认意见:
被检查(勘察)人或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勘察)人签字: 、 年 月 日
记录人签字: 年 月 日
参加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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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 制作要求
(一)准确记载现场检查(勘察)的时间和地点。
(二)正确填写被检查(勘察)人、当时在场的现场负责人和行政执法机关的检查(勘察)人、记录人等的基本情况。
(三)检查开始前,执法人员应向被检查(勘察)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并记录在案。
(四)应准确、客观地记载现场情况,包括有关的设施物品名称、数据、位置、状态、完好程度等;属生产经营场所的,还应有方位图。
(五)有记录被检查(勘察)人对笔录的意见。将笔录由当事人阅读或向其宣读后,当事人同意的,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注明日期,并在被检查(勘察)人或现场负责人确认意见记录栏后注明“笔录上述内容,情况属实。”的字样,逐页签名并在末页注明日期,需明确注明页码和页数。
(六)有参加人的,参加人也应在对记录内容确认无异议后签名或盖章、注明日期;检查(勘察)人、记录人签名或盖章、注明日期。
二、注意事项
(一)现场笔录应当当场制作。现场一个案件有多处现场的,应分别当场制作笔录;对现场需进行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制作笔录。
(二)依法进行现场检查或勘察的,应由2名以上持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三)执法人员现场采样取证的,应在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中载明采样情况。
(四)文书中的记录应当与现场检查(勘察)的内容保持一致。
(五)如被检查人拒绝签字的,应由行政执法人员在笔录中注明情况,并请在场人签名。
调 查 询 问 笔 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被调查询问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电话:
地 址: 邮编:
调查询问人及执法证编号: 、
记录人: 工作单位:
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证件及被调查询问人确认的记录:我们是 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证编号: 、
)。请过目确认: 。请出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今天我们依法进行检查并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配合调查,如实回答询问和提供材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如果你认为调查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可以申请回避,并说明理由。你有权对本次调查询问提出陈述、申辩。请确认:
询问内容:
被调查询问人确认意见:
被调查询问人签字: 年 月 日
调查询问人签字: 、 年 月 日
记录人签字: 年 月 日
参加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调查询问笔录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有调查询问起止的时间、地点。
(二)有被调查询问人的基本情况。
(三)有调查询问人、记录人基本情况。应写明姓名及其工作单位。
(四)在笔录中有向当事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的记录,有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的记载,有告知其有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五)有调查询问内容。包括反映本案事实的时间、地点、行为、情节、动机、后果等。
(六)有被调查询问人对笔录的审阅确认意见及逐页签名和日期。
(七)有调查询问人、记录人逐页签名及日期。
(八)如被调查人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合法生产经营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一栏内可填“无”或“被调查人不能提供”。
二、注意事项
(一)每份《调查询问笔录》只能对应一个被调查询问人。必要时,可以对被调查询问对象进行多次询问,每一次调查询问都应当分别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二)询问被调查询问人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同时在场并要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三)调查询问时不能逼供,笔录必须当场制作。
(四)制作笔录时,书写字迹要端正,保证被调查询问人、其他人员可以正常阅读。
(五)调查询问笔录的记录不能随意空行,有修改的,应由被调查询问人在修改处盖章、签名或压指印。
(六)应由被调查询问人审阅后在调查询问笔录紧接正文注明“调查询问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的字样,并逐页签名、注明日期。
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
照片(图片) |
照片(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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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对象: |
证物袋
(存底片、光盘等) |
拍摄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
拍摄地点: | |
拍 摄 人: | |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
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
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应注明拍摄人员、拍摄地点、拍摄日期,贴在案卷衬纸上或作专门存档保管。
(二)要说明照片(图片、影像资料)反映的问题。
(三)有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二、注意事项
执法人员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应根据实地情况与采证需要,选择适当的摄录方式进行摄录,力求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客观、真实地反映现场勘验情况。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商字〔 〕 号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与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一致):
地址: (与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一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你(单位) (案由) 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条款序号) 的规定,(为防止证据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厅(局)决定对下列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 (就地或者异地) 方式,存放于(地点) 。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转移证据。
附: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
序号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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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 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单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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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清单,物品与实物一致。请确认:
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 年 月 日
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证编号: 、 年 月 日
×××商务局(印章)
年 月 日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有环保部门名称、文书名称和发文字号。
(二)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和法定事由。法律、法规、名称用全称。
(三)有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方式、期限和地点。
(四)有环保部门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五)附有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清单载有下列内容:
1、标明物品名称、数量、型号、生产日期(批号)、生产单位等信息。
2、有当事人现场负责人的确认意见,如“以上清单,物品与实物一致”,并签名、注明日期。
3、有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执法证号、日期。
二、注意事项
(一)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前提条件是“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证据以后难以取得”。不符合此情形之一的,不得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二)办理程序上应当经过环保部门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的,可以先采取登记保存措施,再报请机关负责人批准。
(三)对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当场清点后详细填写物品名称、数量、型号、生产日期(批号)、生产单位等信息。可以采取拍照、录像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现场情况。
(四)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依法处理,有关措施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
(五)就地保存的,由当事人负责保存,在向当事人送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时,在证据物品上加贴环保部门封条,说明有关情况及应遵守的义务;异地保存的,注明保存地点。
(六)本文书一份送达当事人(使用送达回证),一份随登记保存的证据备查,一份随卷归档(附送达回证)。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商字〔 〕 号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与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一致):
地址: (与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一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我厅(局)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作出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环登存字〔 〕第 号),对(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名称)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以 (就地或者异地) 方式,存放于 (地点)
。
现决定对(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全部或部分)于 年 月 日起予以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附: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序 号 |
名 称 |
数 量 |
型 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单位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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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清单,物品与实物一致。请确认:
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 年 月 日
行政执法人员及执法证编号: 、 年 月 日
×××商务局(印章)
年 月 日
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有商务部门名称、文书名称和发文字号。
(二)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和法定事由。法律、法规、名称用全称。
(三)有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方式、期限和地点。
(四)有商务部门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五)附有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清单载有下列内容:
1、标明物品名称、数量、型号、生产日期(批号)、生产单位等信息。
2、有当事人现场负责人的确认意见,如“以上清单,物品与实物一致”,并签名、注明日期。
3、有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执法证号、日期。
二、注意事项
(一)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的,应当依法在 7 个工作日内及时处理。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违法事实成立但依法不应当查封、暂扣或者没收的,决定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二)超过 7 个工作日未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三)对解除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当场清点后详细填写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生产单位等信息。可以采取拍照、录像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现场情况。
(四)本文书一份送达当事人(使用送达回证),一份随卷归档 (附送达回证)。
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通用)
申 请
事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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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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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
事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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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或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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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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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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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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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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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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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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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及申请理由依据和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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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员意见 |
承办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承办机构
负 责 人
意 见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行政机关负 责 人
审批意见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为简化行政执法机关内部审批表式而设计。本《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主要适用于实施或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或者停产、限产措施、处罚告知或听证告知通知、行政处罚决定、按日连续处罚决定、实施或者延期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等行政行为的内部审核程序。
(二)表内“申请事项”栏,应与申请作出决定的文种名称相对应。
例:“(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三)准确填写案件来源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四)“简要案情及申请理由依据和内容”栏,应载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等简要情况;申请作出该决定的理由、法律依据和拟作出决定的具体内容。
(五)承办人意见:承办人处理建议、签名及日期。
(六)承办机构负责人审核意见:应有承办机构负责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签名及日期。
(七)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须由主要负责人签名实施的行政行为的文书应有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签名及日期,其他实施行政行为的文书也可由主管厅(局)长签署。
二、注意事项
使用本《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应与所要作出决定的事项相对应,切忌张冠李戴。填写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楚,审核、审批意见应当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商字〔 〕 号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与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一致):
营业执照注册号(公民身份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我厅(局)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陈述违法事实,如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过错程度、方式手段、危害后果等内容) 。
以上事实,有 (列举证据形式,阐述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 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条款序号)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条款序号)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
(改正违法行为的具体形式) 。
我厅(局)将对你(单位)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厅(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适用按日连续处罚的:我厅(局)将对你(单位)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于30日内对你(单位)违法行为改正情况进行复查。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我厅(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单位)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环境保护厅(局)或者×××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商务(印章)
年 月 日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有违法当事人的全称或个人姓名、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内容。
(二)有案件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
(三)有责令改正的依据。
(四)有明确责令改正的具体内容。有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限期改正为行政处罚前置条件的,本通知书应明确告知其逾期不改正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加盖行政执法机关的印章,标明日期。
二、注意事项
(一)本文书是指行政机关单独作出责令改正决定时使用。根据需要,责令改正的具体内容也可以体现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中。
(二)责令改正的具体内容,一般为责令停止建设、停止试生产、停止生产或者使用、限期建设配套设施、重新安装使用、限期拆除以及停止违法行为等,根据个案情况,选择合理的内容。特别要注意的是,责令改正某具体违法行为的,应明确限期改正的期限,详细写明改正内容,而不能笼统写为“自行改正”。
(三)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改正情况进行复查。
(四)本文书所提行政诉讼时效适用于2015年5月1日后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五)此文书一式二份,一份交于当事人、一份随卷。随卷时应附《送达回证》。
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报告
案件调查的来源、调查经过(概括交代案件由来,包括案件来源、登记时间、立案时间和批准立案的机关等;调查经过,包括办案人员的组成、调查方式、调查时间等)。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记录(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包括其从事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目的、手段、情节、违法所得、危害后果等,要客观真实,所描述的事实必须得到相关证据的支持)。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和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定性,引用法律条文要具体到条、款、项、目)。
案件调查机构的处理建议,适用法律的条款项(不包括具体罚款数额)。
办案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报告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有违法当事人的全称或个人姓名。
(二)有调查的起止时间。
(三)有调查过程和违法事实。
(四)有对收集到的各组证据逐一列举。
(五)有违法行为违反的法律条款及内容。
(六)有适用本单位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的内容。
(七)处罚依据。
(八)建议予以处罚的种类和罚款数额。
(九)两名以上调查人员签字并注明日期。
二、注意事项
本报告能够真实反映案发时间、地点、当事人、违法行为起因、过程、后果以及影响等内容。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商字〔 〕 号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与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一致):
我厅(局)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陈述违法事实,如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动机、危害后果等内容)
以上事实有 (列举证据形式,阐述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 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条款序号) 的规定。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条款序号) 的规定,阐述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我厅(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其中为罚款的,罚款数额大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我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商务局(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有相应文号和当事人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
(二)有认定违法行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主要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及证据,其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内容;有说理性内容。
(三)有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和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数额、期限等处罚内容。
(四)应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及陈述、申辩的时间、地点。
(五)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人(案件承办人)、电话、地址、邮编等。
(六)有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印章及日期。
二、注意事项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程序,如果行政机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前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则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其行政处罚无效。
(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应当采用阐述式,有说理性的内容,不宜用填空式。
(三)告知之前必须填写《案件内部审批表》报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
(四)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告知,并有当事人签字的《送达回证》。
(五)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随卷。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商字〔 〕 号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与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一致):
我厅(局)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陈述违法事实,如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动机、危害后果等内容)
以上事实有 (列举证据形式,阐述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 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条款序号) 的规定。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条款序号) 的规定,阐述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内容。我厅(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其中为罚款的,罚款数额大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机关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要求。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商务局(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有相应文号和当事人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
(二)有认定违法行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主要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及证据,其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项内容;有说理性内容。
(三)有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和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数额、期限等处罚内容。
(四)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和期限。
(五)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人(案件承办人)、电话、地址、邮编等。
(六)有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印章及日期。
二、注意事项
(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应当采用阐述式,有说理性的内容,不宜用填空式。
(二)告知之前必须填写《案件内部审批表》报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
(三)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告知,并有当事人签字的《送达回证》。
(四)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随卷。
听证通知书
商字〔 〕 号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与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一致):
你(单位) 年 月 日就 (案由) 一案提出听证要求,我厅(局)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 听证地点) (公开或者不公开)举行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由 (姓名、单位、职务) 为听证主持人, (姓名、单位、职务) 为记录员。
如你(单位)认为听证主持人、记录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其回避。申请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回避的,可在 年 月 日前向我厅(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举行听证会的,可在 年 月 日前向我厅(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若无正当理由缺席,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权利,听证终止。
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
注意事项:
1.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在听证会举行前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
2.携带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并事先告知我局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商务局(印章)
年 月 日
听证通知书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有相应的文号和被告知的听证申请人名称或者姓名。
(二)告知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听证,不公开举行。
(三)告知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的姓名、部门、职务等基本情况。
(四)告知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有对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申请回避的权利,以及参加听证应当注意的事项。
(五)有听证机关联系人、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六)有组织听证的行政执法机关的印章及日期。
二、注意事项
(一)应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二)当事人因特殊原因事先对听证时间提出延期申请,理由正当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予以采纳。
(三)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听证申请人,一份随卷。
(四)本文书为听证公用文书,适用于环境行政处罚、许可等。
听 证 笔 录
案由: 立案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听证方式:
听证主持人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听证员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记录员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听证申请人名称或姓名: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委托代理人(一)姓名: 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
委托代理人(二)姓名: 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
有关证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案件调查人(一)姓名: 工作单位及执法证号:
案件调查人(二)姓名: 工作单位及执法证号:
有关证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听证笔录(正文):
以上笔录已阅无误。
听证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有关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案件调查人及有关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听证主持人签名: 年 月 日
记录员签名: 年 月 日
第 页,共 页
听证笔录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有举行听证的案件名称及案号。
(二)有举行听证的起止时间、地点、方式。
(三)正确填写参加听证人员的基本情况。
(四)听证笔录正文部分,应当清晰记录。主要包括:
1.举行听证的内容和目的。
2.介绍和核实听证参加人的姓名和身份。
3.告知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宣布听证的纪律。
4.案件调查人员陈述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处罚依据及处罚建议。
5.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证据等进行陈述、申辩的内容。
6.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双方质证、辩论的内容和证据。
7.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五)听证完毕,应将笔录逐一交给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和其他人员审核确认,并注明“上述听证笔录内容已阅,记录属实”的字样及签名。
(六)听证笔录的记录有修改的,应由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等在各自修改处压指印。
(七)有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签名及日期。
二、注意事项
(一)听证记录要简练真实,抓住重点,涉及认定事实和定性等关键问题,力求记录原话。对当事人提出的主要观点、主要证据,要重点记录,表述清晰。
(二)质证情况是听证笔录的重点,要记录准确,经过质证的证据要在笔录中记明。对听证会上出示的证据,应制作证据目录,附在听证笔录之后。
(三)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在听证会上提供了书面发言材料和书面陈述申辩材料的,应附在听证笔录之后。
附件16
听 证 报 告
案由:
听证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听证地点:
听证主持人: 记录人:
听证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
案件调查人: 、 工作单位:
当事人申辩质证的主要内容:
争论焦点问题:
主持人意见和建议:
听证主持人签名:
记 录 人:
年 月 日
听证报告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有举行听证的案件名称及案号。
(二)载明听证时间、地点、听证方式以及听证主持人、记录人、听证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等的基本情况。
(三)有案件承办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
(四)载明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五)简明扼要、客观公正介绍案件基本情况。载明案件调查人对案件事实认定、相关证据、理由以及处理意见;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陈述申辩的理由和要求。
(六)听证主持人综合听证双方意见,确认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并明确提出处理意见。
(七)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签名及日期。
二、注意事项
(一)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制作《听证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连同《听证笔录》报本机关负责人审查。
(二)将《听证笔录》附在《听证报告》后供备查。
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案件名称: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 点:
主持人: 职务: 记录人: 职务:
参加人员:
人员:
承办人汇报案件情况:
陈述(听证)情况:
参加讨论人员意见:
结论意见:
参加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案件集体讨论笔录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有案件集体讨论的案件名称、案号和讨论的时间、地点。
(二)有集体讨论的原因,写明集体讨论的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
(三)有主持人、记录人、出席人、列席人的姓名及职务。
(四)有承办人员汇报案件情况及采集的主要证据,应汇报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等;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承办人阐述的意见和理由。
(五)举行听证的案件,听证主持人应汇报听证情况、听证各方的意见和理由,听证主持人的意见和理由。
(六)有参加讨论人员的主要意见和理由。
(七)有结论性意见。
(八)有出席人员签名。
二、注意事项
(一)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二)讨论内容应当针对案件事实是否调查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当事人主体地位是否适格,应处理的单位和个人有否遗漏,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处罚宽严是否得当,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等。
(三)讨论记录应当详细记载讨论过程中每个人发言的主要内容。
(四)针对讨论的问题应当有结论性意见。
(五)出席人员签名。凡参加会议人员均要亲自签名, 确保讨论记录的真实性。
行政处罚决定书
商罚〔 〕 号
(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与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一致):
营业执照注册号(公民身份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我厅(局)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陈述违法事实,如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动机、危害后果等内容)
以上事实,有 (列举证据形式,阐述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 等证据为凭。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条款序号)的规定。
(描述陈述、申辩和听证意见及采纳情况;如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等情形的,应进行描述并阐述理由)
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条款序号) 的规定,阐述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我厅(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 。
2.罚款(大写) 元。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厅(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 户名:
账号: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商务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厅(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商务局(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文头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政机关名称和相应的文号。
(二)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三)陈述案件事实部分,应载明查明的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构成要件、危害后果等内容;对违法行为定性时,要指出其所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并准确完整引用到条、款、项、目的具体规定。
(四)实施行政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名称要用全称,并准确引用到条、款、项、目,以及行政处罚的种类、数额或者期限。
(五)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采集和使用的证据应合法、有效。常见的证据主要有现场检查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现场照片、销售单据、抽样检验结论等书证物证。
(七)应准确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受理机关的具体名称和期限。
(八)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落款、日期和印章。
(九)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有说理性内容,说明事理、情理和法理。主要包括:
1.对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因果关系和违法事实的认定过程等陈述清楚;
2.阐述证据形式和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
3.适用法律依据时应当完整地引用定性依据和处罚依据;
4.对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证据或听证的过程、结论和行政机关是否采纳意见的理由、依据,应当详细阐述,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或听证的也应予以说明;
5.作出从重、从轻、减轻或其他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说明法定理由和依据。
二、注意事项
(一)事实和证据部分,填写时必须以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即违法主体、客体、主客观方面为指导,抓住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物、手段、经过和结果等事实要素,阐明整个违法事实情况。
(二)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作出,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撤销。
(三)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应在法定期限内以法定方式送达当事人,并提取送达回证。
送 达 回 证
送达文书名称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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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送达人名称或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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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 达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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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 达 方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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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及收件日期 |
(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
年 月 日 |
送达人(两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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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机关盖章 |
年 月 日 |
备 注 |
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的,应由受送达人签收,被送达人不在时可由其他有关人员代签收,但应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作留置送达,但应在备注栏注明情况,并邀请有关证明人签字证明;委托送达的案件应注明;邮寄送达的,应用挂号信,并作登记和索要回执;公告送达时应登记公告时间和公告范围、形式及载体,并将公告载体作附件存档。 |
送达回证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有送达文书的名称和相应的文号。
(二)有受送达人名称或姓名。受送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使用全称;受送达人名称或姓名,应与案件当事人一致。
(三)有送达日期和送达地点。
(四)注明送达方式。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的应在备注中注明;公告送达应将公告文书归档入卷;邮寄送达的可以将挂号信回执粘贴于备注中。
(五)收件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件日期。收件人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收的,应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受送达人拒收的,送达人应在备注栏注明拒收的理由,并请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六)送达人签名。
二、注意事项
(一)由代收人签收的,应在签收栏或备注栏内注明代收人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二)其他行政处罚文书7日内送达。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案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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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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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名称/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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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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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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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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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或
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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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时间 |
年 月 日 |
案件审查人及
执法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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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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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及
查处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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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依据
及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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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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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执行方式及罚没财物的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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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办 人
意 见 |
年 月 日 | |||
承办机构
负 责 人
意 见 |
年 月 日 | |||
行政机关
负 责 人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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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填写案由和案件来源。
(二)根据当事人区别填写基本情况。
(三)准确填写案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四)载明立案时间和案件承办人员姓名。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栏,应填写决定书的全称及文号。
(六)简要案情及查处经过栏,应简要反映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等;违反的法律规范;调查取证经过和主要证据。
(七)行政处罚内容栏,应写明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条款和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种类、幅度等内容。
(八)处罚执行方式及罚没财物的处置栏,应注明该行政处罚系当事人自动履行,还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有没收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的,应写明处置方式和处置结果,如上缴国库、依法拍卖或变卖、就地销毁或择期销毁等。
(九)承办人意见栏,应有承办人建议结案的理由、签名及日期。
(十)承办机构审核意见栏,应有承办机构负责人同意或不同意结案的意见、签名或盖章及日期。
(十一)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栏,应有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签名(全称)及日期。
(十二)填表人签名及日期。
二、注意事项
(一)《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表》适用于行政处罚决定事项履行完毕、罚没财物依法处置结束的结案文书。
(二)经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同意分期履行或延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事项的,应在行政处罚执行方式栏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