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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2020-2021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8-07    来源: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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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2020-2021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态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结合《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专项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三创四建”活动为契机,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为抓手,加快推进公园绿地建设,走出一条具有无极特色的生态城市发展之路。
二、总体目标
在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基础上,根据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于2019年启动创建工作,2020年组织申报,2021年接受考核验收。力争在2020年底基本形成综合管理到位、绿地建设合格、建设管控科学、市政设施完善、节能减排达标、生态环境优良的新格局,各项考核指标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建成区绿地率≥33%,绿化覆盖率≥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人,并于2021年全面完成创建任务,跨入国家园林县城行列。
三、主要任务
(一)综合管理
1.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按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专业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1-2位园林绿化专业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园林绿化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县域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局)
2.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建设、专业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近2年(含申报年)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且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绿地总量相适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准备2019年至2021年台账及相关证明材料。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3.园林绿化科研应用。近2年(含申报年)积极应用园林绿化新技术、新成果。准备2019年至2021年相关资料。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4.《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县城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完成《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此项为否决项);《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或能力的单位编制(修订),与《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协调,并依法审核批准实施。提供《县城总体规划》及《绿地系统规划》等相关资料。
启动规划年限至2035年的绿化系统规划修编工作,力争在2021年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
5.绿线管理。严格实施县城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严禁侵占(此项为否决项)。2020年底前准备好相关证明资料。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
6.园林绿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园林绿化规章、规范、制度。准备相关资料。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
7.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2020年底前建立园林绿化信息数据库、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可供市民查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准备相关资料。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8.公众对园林绿化的满意率≥85%。准备2019年至2021年之间的相关证明资料。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统计局、县城管局)
(二)绿地建设
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公园、绿地建设工程:
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建成区绿地率(%)≥33%(否决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9㎡/人(否决项)。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0%;1000-2000㎡(含)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参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计算。准备2019年-2021年相关台账及资料。
2020年公园绿化建设:
(1)在县城西北部原宇通驾校区域开工建设一座体育公园,占地约11.12公顷。
(2)启动木刀沟滨河公园二期工程建设,占地约92公顷。
(3)改造人民广场,面积约2公顷。
(4)在花园西路两侧建设占地10.6公顷的游园。
(5)在正义街与花园路西南角建设一座占地约0.4公顷的游园。
(6)在人和街与希望路交口周边区域建设一座不小于1公顷的游园。
(7)在中昌路、智慧街东南角建设一座占地约0.67公顷的游园。
(8)在原土地局拆迁建设一座占地约0.21公顷的游园。
(9)在原城隍庙基础上进行提标改造,建设成符合公园标准的小公园。
(10)贯通东南环绿道,增加公园设施、完善驿站、绿道标识标牌,新增1.33公顷公园绿地。
(11)在卫健局西侧建设一座占地2.33公顷的游园。
(12)对建行南侧绿地进行改扩建,建设一座0.25公顷的街角游园。
(13)在科技街与希望路西北角建设一座2公顷的游园。
(14)在棉油厂拆迁改造门前建设一座不小于0.2公顷的游园。
(15)在天山熙湖小区东侧建设一座不小于0.1公顷的游园。
(16)在裕景家园小区门前建设一座不小于0.2公顷的游园。
2021年公园建设:
(1)在碧桂园小区东侧建设一座不小于0.5公顷的游园。
(2)在希望路西延与科技街东北角、西南角建设0.6公顷的游园。
(3)在希望路西延与规划二街东南角、东北角、西北角建设0.6公顷的游园。
(4)在花园路西延与科技街东北角、西北角、西南角建设0.6公顷的游园。
(5)在花园路西延与规划二街四个角建设0.8公顷的游园。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无极镇、东侯坊乡)
2.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95%(考核范围为建成区)。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50%或年提升率(%)≥10%(考核范围为建成区)。准备相关证明资料。
2020年积极申报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街道。无极一中新校区争创省级园林式单位,城管局、千山路综合服务中心、无极县招待所积极创建市级园林式单位,盛世华庭小区、绿荫水岸、地税小区、光明小区、锦绣园小区、昌盛园小区积极创建市级园林式小区,希望路、花园路、规划二街、人和街、科技街,积极创建市级园林式街道。各创建单位要制定创建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高水平、高标准、高档次实施本单位绿化各项工作。
已创建成功的省市级园林式单位:无极县人民政府、石家庄市实验中学、无极县二中、极峰种业有限公司、国昌中医药研究所、检察院、法院、生态环境分局、供电公司、气象局、东关小学、角头小学、野风中学、树人学校、自来水公司、建行、公路站、农业银行、正诚饲料有限公司、正诚饲料机械有限公司、无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无极县东中铺学校、石药控股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无极县实验初中、河北无极中学。已创建成功省市级园林式小区:供电小区、城南保障房小区、凤凰城、智慧家园、御珑华府。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增加绿化面积,做好日常管养。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及相关责任单位)
3.城市道路绿化。道路绿化普及率≥95%;道路绿地达标率≥80%(考核范围为建成区)。准备相关台账资料。
2020年道路绿化建设:
(1)科技街北延两侧各60米绿化带。
(2)希望路两侧绿化带提标改造。
(3)现有道路增绿提质并对城区主要街道的行道树缺损苗木、死株在不改变原有苗木品种和规格的原则上进行补植。
2021年道路绿化建设:
(1)希望路西延两侧各30米绿化带。
(2)花园路西延两侧各10米绿化带。
(3)规划二街北延两侧各10米绿化带。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无极镇、东侯坊乡)
4.防护绿地实施率≥80%(考核范围为建成区)。准备相关台账资料。
2020年底防护林绿化建设:
(1)木刀沟公园东侧建设占地60公顷的防护林。
(2)朱家庄村西建设占地25公顷的防护林。
(3)西罗尚村西侧建设占地21.3公顷防护林。
(4)体育公园东侧建设占地17公顷的防护林。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无极镇、东侯坊乡)
5.河道绿化普及率≥85%(考核范围为建成区)。准备相关台账资料。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
6.城中村绿化。2020年底前完成城中村绿化,主要为村庄道路、巷道绿化、确保道路绿化率达到15%。推广住户门前屋后和闲散地、边角地栽树植绿,确保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责任单位:无极镇)
(三)建设管控
1.绿地系统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绿地系统规划得到有效执行,绿地建设符合规划;绿化建设成果得到有效保护,规划绿地性质无改变;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参与公园绿地建设项目设计和项目竣工验收。准备相关证明资料。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
2.大树移植、行道树树种更换等控制管理。制定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及随意更换行道树树种的制度或管控措施,并落实良好;近2年(含申报年),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建设或改、扩建中未曾发生大规模(群植10株以上)移植大树(胸径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以及高度超过6米的针叶树)、未经专家论证及社会公示认可而更换行道树树种等现象。准备相关证明资料。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
3.公园规范化管理。公园免费开放率100%;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公园功能完善,设施完好,安全运行;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保障公园的公益属性。准备相关台账及证明资料。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4.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功能完善建设。在全面摸底评估的基础上,编制《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或在《绿地系统规划》中有专章;承担防灾避险功能的公园绿地中水、电、通讯、标识等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准备相关证明资料。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
5.绿道建设管理。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绿道及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良好。准备相关证明资料。
推进绿道绿廊建设,依据绿道绿廊规划和建设导则,充分利用河道水系、公园绿地和防护林地开展绿道绿廊建设,2020年年底前至少建成26公里以上设施完善、标识规范、景观优美的绿道绿廊。
(1)对东北环、东南环零散地块和四个出县口进行绿化美化亮化,重点对希望路进行高标准打造,建设环城绿道绿廊,并贯通木刀沟滨河绿道。
(2)提升现有绿道绿化标准,加宽甬道,完善绿道设施、标识规范,增加驿站、厕所、照明等配套设施。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
6.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率100%;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准备相关台账及资料。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
7.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全冠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人工大水面、大草坪、大色块、假树假花、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合理选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严格控制反季节种植等。准备相关证明资料。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
8.立体绿化推广。2020年底完成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且效果明显。准备相关资料。
(1)围栏绿化。沿街单位、居住小区围栏或墙体实施立体绿化,种植蔷薇、藤本月季、爬墙虎等攀援植物,提升城区道路绿量,丰富园林景观。
(2)立体绿化。在城区重要节点开展立体花坛建设。
(3)屋顶绿化。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和商业综合体推进屋顶绿化试点工作。
2020年完成立体绿化的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文体旅游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县税务分局(原国税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建设西路)、实验初中、无极中学、县直二幼、县直一幼、东关学校、无极二中、中行、农行、骨科医院、益民医院、招待所。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及相关责任单位)
9.历史风貌保护。制订县域内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并已获批准,实施效果良好;县城发展历史印迹清晰,老县城形态保存基本完好,县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得到有效保护;规划区内道路格局符合县城形态特征,尺度宜人,不盲目拓宽取直;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代表性建筑保存完好,新建建筑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特征,风格协调统一。(考核范围为规划区)准备相关证明资料。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文体旅游局、县住建局)
10.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职能明确,并正常行使职能;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进行保护管理;具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规划,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依法办理选址审批手续。(考核范围为规划区)准备相关证明资料。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四)生态环境
1.生态保护与修复。县域原有山水格局及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较好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水体岸线绿化遵循生态学原则,自然河流水系无裁弯取直、筑坝截流、违法取砂等现象,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按照县城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依据规划推进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考核范围为规划区)准备相关证明资料及台账。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2.生物多样性保护。已完成不小于县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以生物物种普查为基础,在《绿地系统规划》中有生物多样性保护专篇;生物物种总量保持合理增长,重要物种及其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准备相关证明资料。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3.乡土、适生植物资源保护与应用。结合风景名胜区、植物专类园、综合公园、生产苗圃等建立乡土、适生植物种质资源库,并开展相应的引种驯化和快速繁殖试验研究;积极推广应用乡土及适生植物,在试验基础上推广应用自衍草花及宿根花卉等,丰富地被植物品种;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70。准备相关台账及证明资料。
坚持自然复层式种植原则,构建“多层、多彩、异龄、复合、高效”的近自然植物群落,达到四季有绿、三季有花、色彩丰富的效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
4.湿地资源保护。已完成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以湿地资源普查为基础,制定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其实施方案;规划区内湿地资源保护管理责任明确,管理职能正常行使,资金保障到位。(考核范围为规划区)准备相关台账及证明资料。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5.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2天。准备2019年至2021年台账。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
6.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60%。准备2019年至2021年台账。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
(五)市政设施
1.县容县貌。建成区环境整洁有序,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和广告设置等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无违章私搭乱建现象。居住小区和街道环卫保洁制度落实,无乱丢弃、乱张贴、乱排放等行为;商业店铺:灯箱、广告、招牌、霓虹灯、门楼装璜、店面装饰等设置符合建设管理要求,无违规设摊、占道经营现象;交通与停车管理:建成区交通安全管理有序,车辆停靠管理规范;公厕数量达标,设置合理,管理到位。设置密度应≥3座/km2,设置间距应满足《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相关要求。准备相关台账及证明资料。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
2.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5%。准备2019年至2021年相关证明资料及台账。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卫健局)
3.污水处理。污水处理率≥85%;有污泥达标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60%;城区旱季无直接向水体排污现象,年降雨量400mm(含)以上的新建城区采用雨污分流建设,老城区有雨污分流改造计划。准备2019年-2021年相关台账及证明资料。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准备2019年至2021年相关台账及证明资料。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5.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90%。准备2019年至2021年相关台账及证明资料。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6.道路完好率(%)≥95%。准备2019年至2021年相关台账及证明资料。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7.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县城供水、供气、供热、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县城安全运行得到保障。准备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
8.无障碍设施建设。建成区内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且使用与维护管理情况良好。准备相关台账及证明资料。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
(六)节能减排
1.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30%。准备相关台账及证明资料。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近2年(含申报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所占比例≥30%;节能建筑比例:夏热冬冷地区≥35%;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准备2019年至2021年相关台账及资料。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林荫路推广率(%)≥60%。(考核范围内建成区)准备相关台账。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七)综合否决项。
对近2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县城,均实行一票否决:
1.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2.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
3.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
4.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
四、实施步骤
根据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要求和我县实际,整个创建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月—2020年3月)
1.印发《无极县2020—2022三年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成立无极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指挥部,抽调人员组建创园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并正式运转。
2.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动员会,分配各责任单位工作任务。
3.相关单位根据创建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指挥部办公室。
4.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4月—2021年5月)
1.高标准、高品位、高质量完成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大力开展县容县貌和生态环境治理,强化县域历史文化保护和景观建设。
2.全面开展园林绿化建设活动,严格实施《无极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保城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等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3.建立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内容,每月定期将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且考核结果与部门业绩、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年度考核挂钩。
4.做好创园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装订印刷,并完成创建画册印刷和专题片制作。
5.做好创建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及与国家和省市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和对接。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1年5月—2021年7月)
对照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和目标任务,自查自改,邀请省、市专家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迎接国家园林县城验收。
(四)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7月开始)
1.开展全县创建工作模拟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补救。
2.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创建成果。
3.做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程量大,要实现预期目标,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及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指挥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协调下,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根据目标任务制定本单位的创园实施方案,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创建任务,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模式,俯下身子,真抓实干,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多元筹资建设
县政府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按时足额拨付。根据创建标准,明确实施的建设项目要纳入年度计划,列出专项经费,为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深化经营城市理念,同时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
(三)加强督促指导
创园指挥部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汇报,汇总整理各项指标的有关技术报告、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加强对国家园林县城各项建设任务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指挥部还要通过聘请专家顾问、技术咨询、考察学习等方式提高创建技术水平,确保创建成功。
(四)营造浓厚氛围
宣传部门要增加新闻报道量,制作专题栏目,创办城市绿化专栏,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造大舆论,开展大宣传,跟踪报道各项工程、各项任务进度情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全社会栽树种草、美化家园的积极性,迅速兴起绿化热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认识自觉参与,积极创建,确保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无极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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