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若干政策
一、开发乡镇、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临时性公益岗位,招聘对象为2021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从岗位补贴中扣除。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就业见习单位吸纳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留用率超50%以上的补贴标准由原来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70%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鼓励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高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一次性补贴标准,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10000元。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给予60%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五、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六、发放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对毕业学年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无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311—85588120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