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帮扶政策
无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帮扶政策
一、 社会保险补贴。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社保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2.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保费的,给予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初次创业人员社保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
二、求职补贴。对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中职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2000元。
三、创业补贴。毕业学年高校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5年内退役军人初次创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高校生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
四、房租物业水电补贴。登记失业或求职的城镇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初次创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按符合条件人员入驻项目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补贴。
五、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六类人员(创业培训包括创业3年内小微企业主)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下同),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六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六类人员是指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经国家学历认证的在国外、台港澳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国、回内地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七、创业担保贷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且无固定工作岗位的自主创业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脱贫劳动力,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由财政按规定予以贴息。
八、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根据《石家庄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石人社字【2021】38号)文件精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为:1、城镇“4050”人员;2`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3、残疾人员;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5、刑满释放人员;6、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脱贫享受政策);7、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家庭成员;8、戒毒康复人员;9、精神障碍康复人员;10、长期失业人员;11、烈属;12、随军家属;13、单亲家庭人员等十三类人员。符合以上认定范围的人员,可持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向县人社局提出困难人员认定申请。
单位地址:无极县行政综合服务中心608室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劳动就业股8558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