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序号 |
行政处罚依据 |
项 |
裁量阶次 |
违法行为表现形式 |
行政处罚标准 |
1 |
第七十六条 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
依据违法事实和本条规定予以处罚。 |
||
2 |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
|
在责令期间内改正的。 |
不予处罚。 |
逾期不改正的。 |
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序号 |
行政处罚依据 |
项 |
裁量阶次 |
违法行为表现形式 |
行政处罚标准 |
3 |
第八十二条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
|
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
不予罚款。 |
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 |
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
4 |
第八十三条 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
|
依据违法事实和本条规定予以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序号 |
行政处罚依据 |
项 |
裁量阶次 |
违法行为表现形式 |
行政处罚标准 |
5 |
第八十四条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
|
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的。 |
不予罚款。 |
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 |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序号 |
行政处罚依据 |
项 |
裁量阶次 |
违法行为表现形式 |
行政处罚标准 |
1 |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被监察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节能监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整改的。 |
不予处罚。 |
逾期不整改的。 |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河北省节能监察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序号 |
行政处罚依据 |
项 |
裁量阶次 |
违法行为表现形式 |
行政处罚标准 |
1 |
第三十条 被监察单位拒绝依法实施的节能监察,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伪造、篡改、隐匿、销毁有关资料和样品的,由节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阻碍依法实施节能监察,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轻微违法行为 |
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的。 |
不予罚款。 |
一般违法行为 |
拒不改正的。 |
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