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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2023年农村国土绿化美化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07    来源:无极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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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科学开展高质量国土绿化,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高标准完成2023年全县营造林任务。根据《石家庄市2023年农村国土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县政府同意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以国家、省级林业项目为支撑,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政策机制,全面落实林长制,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
(二)任务目标
今年,全县安排营造林绿化任务0.9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45万亩,退化林修复0.2万亩,森林抚育0.3万亩),同时按省市要求创建省级森林乡村1个,完成造林绿化提升村5个。
(三)进度安排
春季造林(3月10日—4月10日):人工造林、森林抚育任务全部完成。
秋冬季造林(10月20日—12月10日):对全年栽植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验收,迎接省市造林成效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督导检查营造林绿化作为林长制责任体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占比高达50%。县绿委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继续将造林绿化工作列为各乡镇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开展评价考核,用好考核结果。
二是精心组织施工。自规局要根据营造林绿化任务,做好苗木准备等工作,根据不同区域立地条件和树种特性,科学设计造林模式和造林树种,发挥乡土树种优势,做好各个环节技术指导,确保造林质量,提高造林成效。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各村实际情况,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2个造林绿化示范村,通过2-3年的努力,打造成省级森林乡村。其它村庄参照绿化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好村庄绿化工作。
三是多方筹措资金。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用足用好中央和省级林业项目资金,优先向示范村倾斜。二是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为推动造林绿化工作顺利实施,林地内造林及林地内栽植三年以上的树木更新造林,验收合格后依然按原标准享受县财政造林补贴。
三、出台意义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适地适树,科学绿化美化,构建层次结构合理、综合效益突出的林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推动全县林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实业强县,幸福无极”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