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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统计局
关于公布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14    来源:无极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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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统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常规统计工作检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贯彻落实《2023年度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持续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强化社会监督。
基本原则:坚持依法实施。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两库一单”
      1、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立足统计职能,将“四上企业”,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整合,增补剔除纳入统计范围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2、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国家统计局依法印制的“统计执法检查证”或河北省人民政府依法印制的“行政执法证”,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进行增补剔除。
3、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河北省统计条例》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完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实行动态管理。对抽查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整合各专业检查事项,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部门内存在多个执法室、多项检查事项的,要合法合理地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抽查主体要一次性完成检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抽查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我经济社会发展和我局实际统计工作情况,确定随机抽查一年一次的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将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
4、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我局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抽查情况以及查处结果在抽查结束后对外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我局及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抽查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抽查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抽查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我局将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无极县统计局
                                           202329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