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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王浩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行政处罚决定--无农(农药)罚〔2022〕3 号
发布时间:2023-04-21    来源:无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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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农(农药20223
当事人:王浩;性别:男;民族:汉族。
当事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一案,经本机关依法调查,现查明:我局接到线索称我县黄桂明通过拼多多平台上“允儿农资”店铺销售“花卉杀虫喷雾剂”,该产品农药登记证在网上查询不到。经执法人员登录拼多多“允儿农资”店铺,截图商品,从标签及介绍内容初步查证所售产品属于农药杀虫剂(灭虫害),且不属于卫生用农药,经查该当事人还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药的除外。”,该当事人经营非卫生用农药“花卉杀虫喷雾剂”(灭虫害)农药产品的行为,涉嫌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2022年7月18日,经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7月18日、21日,对黄桂明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2022年7月26日,2023年1月17日对实际经营人王浩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2022年7月26日,对王浩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经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已按程序办理延长办案期限请示),查清了实际经营人、销售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金额情况等相关证据。
2023年2月10日,本机关向当事人王浩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无农(农药)告[2022]3号),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或五日内依法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主动放弃了上述权利,本案调查终结。
现查明:1、当事人经营的“花卉杀虫喷雾剂”(灭虫害)农药属于农药杀虫剂,非卫生用农药,需要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而当事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违法行为,属于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2、当事人销售涉案农药3单,违法所得:37.59元,未销售“花卉杀虫喷雾剂”农药产品300ml/瓶×1瓶(3.62元/瓶)和500ml/瓶×1瓶(4.41元/瓶),涉案货值共计:45.62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黄桂明和王浩身份证复印件2份,王浩结婚证复印件1份,黄桂明户口本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身份及其关系。
二、询问笔录4份,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打印件1份,涉案农药产品照片打印件2份,涉案农药产品标签1份;拼多多平台上“允儿农资”店铺首页截图打印件1份,证明涉案当事人违法事实。
三、上海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协助调查复函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提供数据信息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涉案农药产品数量、违法所得。
以上证据形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具有关联性,能相互印证,其证明效力应予以确认。
本机关认为:
当事人王浩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的规定,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之规定。自由裁量权适用《河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细则》(农药部分)序号7“违法严重程度较轻,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自由裁量权标准给予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并处 5000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以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意见。
本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农药(卫生农药除外),同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没收“花卉杀虫喷雾剂”(灭虫害)农药产品300ml/瓶×1瓶和500ml/瓶×1瓶;2、没收违法所得37.59元;3、并处5000元罚款;4、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浩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合计罚没款:5037.59元整(伍仟零叁拾柒元五角玖分整)。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到无极县农业农村局财务室进行扫码,向无极县财政局账号100630398350010001缴纳罚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无极县人民政府或石家庄市农业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无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无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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