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郝庄乡人民政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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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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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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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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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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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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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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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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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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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相当于上述规定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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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一百零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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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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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
2、相关证据资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3、拟制的行政处罚决定类文书;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等材料。 |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查清; (三)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四)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五)行政执法决定是否适当; (六)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七)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八)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九)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十)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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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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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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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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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有关许可证、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降低资质等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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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三条、 第一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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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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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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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决定进行纠正,及可能作出行政赔偿或者不予行政赔偿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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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第五条、第三十六条 |
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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