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专题1 > >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公示专栏
无极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拟批准石家庄盛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万平方米塑料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石家庄盛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万平方米塑料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86500190
电子邮箱:huanping2019@163.com
通讯地址:无极县千山东路18号
邮编:052460
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石家庄盛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万平方米塑料板项目
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郭庄镇姚家营村村北
3、建设单位名称:石家庄盛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河北星科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该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郭庄镇姚家营村村北。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0'21.814",北纬38°14'21.873",项目厂区北侧为河北鸣派有限公司,东侧为河北兴盛迪木业有限公司,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石家庄市隆世居门业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5.88%。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租赁闲置车间进行建设,购置混料机、储料罐、挤出设备、定型台、截断机、包覆机、自动机械手等先进生产设备及安全环保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板20万平方米(约760吨)。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定期更换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挤出、定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臭气浓度。包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废气:
上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混合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管道收集,两股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定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臭气浓度及包覆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均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其中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2、无组织废气:
原料采取密闭原料袋贮存,生产车间密闭,其中,上料、混合工序均位于单独的密闭车间内,生产车间地面硬化,同时加强厂区工作环境打扫、清理。其中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三)噪声治理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接口软连接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值,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措施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袋、PVC膜边角料、废滤袋、挤出废料、边角料、除尘灰、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胶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及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PVC膜边角料、废滤袋、挤出废料、边角料分类收集后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间内,外售;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胶桶、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