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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拟批准石家庄森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石家庄森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1-86500190
电子邮箱:huanping2019@163.com
通讯地址:无极县千山东路18号
邮编:052460
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石家庄森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
2、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史村果王线与光明西街交口东行120米路北
3、建设单位名称:石家庄森岳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河北星之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
一、该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北苏镇史村果王线与光明西街交口东行120米路北。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度49分37.702秒,北纬38度9分22.871秒。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0.9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闲置车间进行建设,购置玻璃切割机、水刀切割机、磨边机、开孔机、清洗机、钢化炉等先进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钢化玻璃50万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一)废水治理措施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水刀切割、磨边、清洗、打孔工序产生的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各自自带的循环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二)废气治理措施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磨边废气。项目采取湿法磨边工艺,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治理措施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南厂界设置隔音棉的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影响。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四)固废治理措施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玻璃、玻璃沉渣及生活垃圾。废玻璃、玻璃沉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间内,外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