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松材线虫病五年(2021--2025年)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好“十四五”时期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杜绝松材线虫在我县发生,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监管为重的防控理念,按照分区分级管理、科学精准施策要求,以疫情监测、疫源管控、疫情除治为重点,强化区域间联防联控,狠抓重点生态区域疫情防控,控制增量,消减存量,打好疫情防控五年攻坚战,坚决遏制疫情严重发生和快速扩散势头,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为指导,做到及时、有效、迅速、有序的防止松材线虫病的传入。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中心,以监测普查为重点,加强基础建设,完善检疫、测报体系,建立完善的预防预警防范体制。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利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杜绝松材线虫病传入。
(三)行动目标
全面普查,严密监测,加强调运检疫,一旦松材线虫传入,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灭疫,力争到2025年我县无松材线虫发生情况,切实维护好我县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
二、防控区划
按照《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我省全域为预防区,无极县为一般预防区。
行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普查监测
1.任务分解
各乡镇以及城管、住建、交通部门按照管辖范围,负责对本辖区栽植的松科树木监测,建立健全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
2.日常监测
(1)监测范围。辖区内所有松树,重点是电网和通信线路的架设沿线,通信基站、公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附近松树,木材集散地周边,景区,公园以及疫区毗邻地区的松树。此外要对木材批发市场、木材加工厂、使用松材做包装物如电缆盘、光缆盘的企业进行检查,以防疫区疫木流入。
(2)监测时间。定期巡查辖区内松树,每月至少一次。对木材批发市场、木材加工厂、使用松材做包装物的企业要不定期检查。
(3)监测内容。调查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木材横截面是否出现呈放射状蓝色条纹或全部变蓝。一旦发现上述情况立即报告林业部门(电话85581155)。
(4)监测方法
a.踏查。根据当地松林分布状况,设计可观察全部林分的踏查路线如对角线或“z”字形进行调查。采取目测或者使用望远镜等方法观测,沿踏查路线如发现松树的针叶陆续变为黄绿、黄褐、红褐色,特别是林中的优势木,整株迅速萎蔫、枯死,并且松树针叶在颜色变化过程内不脱落,树干部有天牛产卵刻槽、侵入孔、蛀屑,材质干枯无松脂,木质部有蓝变现象(树干横截面呈放射状蓝色条纹或全部变蓝)等情况后,要拍照并采集松枝标本并编号以备确认,同时向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报告(林业部门联系电话:85581155)。
b.诱捕器调查。适用于松材线虫病非发生区林分的监测,严禁在疫情非发生区和发生区的交界区域使用。在松褐天牛(也称松墨天牛)羽化期设置诱捕器进行引诱,将诱捕到的松墨天牛成虫活体送林业部门进行分离鉴定,确认是否携带松材线虫。一旦发现携带松材线虫,应当立即对设置诱捕器的林分及周边林分进行详查。
3.专项普查(春秋两季)
(1)普查范围。辖区内所有松科植物。
(2)普查时间。每年2次。一般于每年3-6月进行春季普查,于每年8-10月进行秋季普查。
(3)普查内容。调查本辖区内所有松树是否出现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
(4)普查方法。同日常监测方法。其中,对已确认发生疫情的小班,直接进行详查。
4.取样
(1)取样对象。抽取尚未完全枯死或者刚枯死的松树,不应当抽取针叶已全部脱落、材质已腐朽的枯死树。可参照以下特征选择取样松树:
——针叶呈现红褐色、黄褐色的松树;
——整株萎蔫、枯死或者部分枝条萎蔫、枯死,但针叶下垂、不脱落的松树;
——树干部有松褐天牛等媒介昆虫的产卵刻槽、侵入孔的松树;
——树干部松脂渗出少或者无松脂渗出的松树。
(2)取样部位。一般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中部(上、下部之间)3个部位取样。其中,对于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在树干上部和死亡枝条上取样。对于树干内发现松褐天牛虫蛹的,优先在蛹室周围取样。
(3)取样方法。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用砍刀或者斧头直接砍取100-200克木片;或者剥净树皮,从木质部表面至髓心钻取100-200克木屑;或者将枯死松树伐倒,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厘米厚的圆盘。所取样品应当及时贴上标签,标明样品号、取样地点(需标明地理坐标)、树种、树龄、取样部位、取样时间和取样人等信息。
(4)取样数量。对需调查疫情发生情况的小班进行取样时,总数10株以下的要全部取样;总数10株以上的先抽取10株进行取样检测,如没有检测到松材线虫,应当继续取样检测,直至全部取样检测为止。
(5)样品的保存与处理。采集的样品应当及时送上级部门分离鉴定,样品分离鉴定后须及时销毁。样品若需短期保存,可将样品装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若干小孔(若为木段或者圆盘无需装入塑料袋),放入4℃冰箱。若需较长时间保存,要定期在样品上喷水保湿,保存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
(二)切实加强检疫阻截
松材线虫病近距离传播主要靠松墨天牛携带传播。远距离主要靠人为调运带疫(带松材线虫的天牛)的苗木、松材、松木包装箱及松木制品等进行传播。
1.加强检疫封锁。严禁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松苗、松木及其制品。对所有调入我县的松苗、松木及其制品如电缆盘、光缆盘、木质包装材料进行全面复检,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传入我县。
2.加强对我县涉木单位和个人的监管,建立电网、通信、公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报告制度,完善涉木企业及个人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单位和个人档案,定期开展专项检疫检查和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的行为。
(三)及时做好新发疫情的处置
1.应对新发疫情的准备工作
(1)摸清全县松树种植面积、地点、种类、树龄;对全县涉及松材使用、加工的企业建立登记备案台账。
(2)各乡镇及相关单位成立松材线虫除治工作领导小组,逐级明确任务和责任,组建一支除治专业队伍,完善监测和报告制度,统一协调部署,形成群防联治机制。
(3)强化宣传培训,增强防治意识。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单、田间地头宣讲等方式,全面普及松材线虫病知识和除治方法,做到人人懂危害,人人会辨认,人人能除虫。
2.新发疫情的确认与报告
(1)疫情确认。发现疑似松材线虫疫情后,应当在初检的基础上将样品选送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全国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技术培训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等国家级检测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确认。
(2)疫情报告。送检样品经国家级检测鉴定中心检测鉴定确认为松材线虫病疫情时,我县林业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于5个工作日内,将疫情发生地点、寄主种类、发生面积、病死松树数量等情况报告上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在10个工作日内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将疫情上报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抄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
3.新发疫情的除治
(1)疫木除治。在冬春松褐天牛非羽化期内集中对疫情发生小班内的所有病死(枯死、濒死)松树进行采伐。可根据疫情防治需要将择伐范围从疫情发生小班边缘向外延伸2000米,延伸范围内的择伐对象只限于枯死、濒死松树。择伐后应当对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进行全部清理,择伐的松木和清理的枝桠必须当日采伐当日就地全部粉碎(削片)或者烧毁。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可采取挖出后粉碎(削片)、烧毁或及时用药物处理。
(2)药剂防治。在松褐天牛羽化初期和第1次喷施药剂的有效期末,连续2次选用氯氰菊酯等高效低毒的药物进行大面积喷洒防治。
(3)根据松材线虫病发生危害情况,以及地理位置、林分用途等情况,还可采用诱捕器诱杀、立式诱木引诱、打孔注药、天敌防治等为辅助措施进行除治。
4.疫点、疫区的拔出与成果巩固
一是彻底清除病源和媒介。每年10月至翌年3月,在松褐天牛尚未羽化飞出时,伐除疫情发生林地所有的病死(枯死)松树,连同1厘米以上枝条粉碎(削片)或销毁,伐桩用药剂除害处理。
二是切断自然传播途径。通过诱杀、喷药等手段除治天牛。
三是注药保护。对古树名木,以及公园、景区等区域内需要重点保护的松树注射免疫针剂,防止病害侵染。四是检疫封锁,切断人为传播途径。跨县级行政区域间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实行检疫和复检制度,检疫合格方可调运和使用;疫区内的松树只能进行除治性采伐,疫木只能粉碎(削片)或销毁,疫木粉碎(削片)物由具备资格的企业用于制作人造板、造纸、制炭。
除治任务结束后,邀请省、市林业部门防治专家对疫情除治、疫点、疫区的拔出做出最后评估。
(四)加强森林管护
通过补植、更新改造等措施,加强森林抚育管护,加大人工松树纯林改造,优化松林林分结构,逐步减少松树的比例,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形成以阔叶林或针阔混交林为主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生态系统抗性、稳定性,降低感病风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主管副局长分别任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的无极县松材线虫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一旦我县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立即启动《无极县林业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是除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除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迅速成立专业防治队伍,划定每支队伍的除治区域,定目标、定任务、定时间、定责任,争分夺秒开展除治工作。各相关部门迅速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做到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确保防控工作迅速落实。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全县松材线虫病监测、检疫封锁、除治监管和技术指导工作。县财政局要确保除治资金按时到位。
县公安局要加强对涉及妨碍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案件的立案查处。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县城公共绿化范围内的松林疫情调查和除治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松林疫情调查和除治工作,加强对运输松木及其制品的管理,对未依法取得植物检疫证书的应禁止运输。
邮政部门要加强对邮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管理,对未依法取得植物检疫证书的应禁止邮寄。
电力、广电传媒、通信、物流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使用木质包装材料情况进行监督,并与林业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松材线虫病的防治防范意识。
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对木材加工企业加大检查力度,禁止违法违规收购、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疫木清理的组织协调和除治现场监管,做好村民及林权者的宣传教育工作,防止偷伐、偷捡疫木及破坏防控设施的情况发生。
(二)防控资金投入
松材线虫病防治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资金投入以各乡、镇财政为主,县财政补助为辅。属地政府要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的人财物力保障,依法将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多元化防控经费筹措机制,要进一步推进森林保险工作,积极开展受害松林理赔,多方筹措防控资金。
(三)开展技术培训
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对各有关部门的监管人员、除治队伍的骨干人员,开展除治技术、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知识等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除治技能。
(四)开展宣传培训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与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和防治技术,积极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五、考核评估
县政府每年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年终考核指标体系。对在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检疫封锁和防控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以下情形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组织领导不力,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是监测不力,不能及时发现疫情的或对疫情隐瞒不报,贻误防治时机的。
三是不能及时完成除治任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
四是检疫执法不严,造成疫情人为传播的。
五是非法经营、加工使用疫木及使用疫木包装材料,造成疫情扩散的。
六是运输或邮寄部门不凭《植物检疫证书》办理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承运手续的,导致疫木流失或调运出境的;凭《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处理通知单》办理承运疫木手续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