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目 录)6-14
格式6 调查询问通知书 :
:
因 ,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 时到 接受调查询问,并携带下列材料:
□被询问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如委托他人前来,须出具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其他: 。
如无法按时前来,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签收人签名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
格式7 调查询问笔录:
询问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询问地点: 第 次询问
询问人(执法证号):
记 录 人: 被询问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住 址:
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 询问人签名:
格式8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审批表:
案件来源
|
|
|||
案 由
|
|
|||
当 事 人
|
名称(姓名)
|
|
||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住所(住址)
|
|
|||
案情概要
|
|
|||
审批事项
|
签名: 年 月 日
|
|||
承办部门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法制部门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承办机构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行政处罚
实施机关
负 责 人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格式9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通文保字〔 〕第 号
:
你(单位) 的行为,涉嫌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对你(单位)有关物品(详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先行登记保存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毁或者转移保存的物品。
保存方式:
保存地点:
保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
格式10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告知书 : ( )文保告字〔 〕第 号
:
本机关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文保字〔 〕第 号)对你(单位)有关物品(详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的规定,现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送鉴定机构鉴定。
□退还当事人。
□随案件移送 处理。
□解除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其他: 。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
格式11 抽样取证凭证: 通文抽字〔 〕第 号
:
你(单位) 的行为,涉嫌违反了
的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存放于 的物品(详见《抽样取证物品清单》)予以抽样取证。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附:《抽样取证物品清单》
年 月 日
本凭证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
格式12 查封(扣押)决定书: ( )文封(扣)字〔 〕第 号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住址):
你(单位)涉嫌 行为,依据 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有关 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详见《查封(扣押)物品清单》)。查封(扣押)期限内,未经本机关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如不服本强制措施,可以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或 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查封(扣押)地点:
查封(扣押)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附:《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决定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
格式13 查封(扣押)处理告知书: ( )文封(扣)告字〔 〕第 号
:
本机关以《查封(扣押)决定书》(( )文封(扣)字〔 〕第 号)对你(单位)有关物品(详见《查封(扣押)物品清单》)予以查封(扣押)。因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的规定,现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延长查封(扣押)期限至 年 月 日。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送鉴定机构鉴定。
□随案件移送 处理。
□其他 。
对物品需要进行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鉴定的期间。
如不服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可以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或 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附:《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联系电话:
格式14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 )文解封(扣)字〔 〕第 号
:
本机关以《查封(扣押)决定书》(( )文封(扣)字〔 〕第 号)对你(单位)有关物品(详见《查封(扣押)物品清单》)予以查封(扣押)。因 ,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 的规定,决定自 年 月 日起, 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附:《解除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执法人员签名: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