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人社局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办法
无极县人社局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切实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根据上级《关于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是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的配置应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
第三条、结合我局实际,应配备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专业法律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
第四条、法制审核人员按照不少于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的5%比例配备,也可以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协调配备;
第五条、法制审核人员编制在本级编制总额内统筹安排解决,逐步达到配备比例要求;
第六条、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律师或专家协助开展法制审核工作,以解决法制审核人员能力不足问题。
第七条、建立健全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其法学理论研究和综合运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