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省政府  |  市政府  |  无障碍   |  适老模式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 专题1 > > 行政执法公示 > > 事前公开 > > 部门 > > 无极县农业农村局
农业农村局法制审核定期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21-02-07    来源:无极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

农业农村局法制审核定期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无极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三条 培训应当遵循理论联系实际、全面开展、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培训分为岗前培训、专题培训和日常培训。

岗前培训是对新任用的执法人员进行的培训,重点培训农业、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基本知识和技能,着重提高新任用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

专题培训是根据工作变化、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或者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提高培训效率。

日常培训是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以学习例会、案例分析研讨等形式进行的培训,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第五条 培训内容包括农业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基本业务知识、执法办案技能、工作方式方法、纪律作风要求、道德规范等方面。

 鼓励提倡执法人员本着工作需要、学用一致的原则,利用业余时间参加有关学历学位教育和其他学习,进一步丰富专业知识,提升工作能力。

 对新录用的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岗前培训不少于12天,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担任领导职务的执法人员,也应进行培训。

 建立执法人员培训档案,将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的时间、内容、考核成绩等有关情况全部记入档案。

 执法人员年度考核、任职和晋升等应参考培训情况。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