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交通运输局推进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无极县交通运输局
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河北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精神,保证完成我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任务,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石家庄市第九次党代会等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冀发〔2016〕24号)和《石家庄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石政办函〔2017〕64号),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无极交通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二、任务目标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局属各行政执法要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托无极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公示栏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行政执法信息。
1.完善制度体系。根据省政府省交通厅相关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本单位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1)结合省“放管服”改革推进方案、营商环境整治方案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罚没清单、监管清单、收费清单等,制定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并通过无极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平台)。(2)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制定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内容在无极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公示。(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罚没清单、监管清单、收费清单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4)公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实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实时更新、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事中公示。执法过程中,执法人要严格按照规定着制式执法服装,佩戴统一制作的行政执法信息胸牌,出示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在案卷文字记录的基础上必须结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作并保存相关音像记录。
4.落实事后公开。按时主动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创新公开方式。按“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我单位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窗口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探索运用微博、微信、智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局属各行政执法科室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制度机制。修订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执法信息的存储、分析、归档等内容。
2.规范文字记录。根据《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推行音像记录。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要积极探索运用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记录方式,推进全过程音像记录的及时上传云存储模式,实现执法全过程同步网络管理,提高行政执法记录的信息化水平。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科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其他类别的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完善审核制度。依据《河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冀法〔2016〕15号)、《无极县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程序、承办审核工作的机构等内容。
2.设置审核机构及人员。
(1)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我局法制法制科。
(2)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3)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3.规范审核内容。局法制信访科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制定方案。2017年4月30日前制定无极县交通运输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县法制办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
1.强化落实。局属各执法科室要自2017年7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2.优化完善。要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法制办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注重总结实施三项制度的成果,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三)梳理总结阶段 要及时对本单位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绩,分析问题。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强化“四个意识”,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
(二)强化统筹衔接。开展三项制度工作要与今年开展的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在原有推行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完善,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抓好宣传引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总结宣传本单位三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微信、报纸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吸引人民群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积极参与三项制度工作推进过程。
(四)强化督促考核。建立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确保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无极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