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汲镇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
为促进我镇行政处罚事项的顺利开展,保证县直部门向我镇的有序过渡、有效衔接,加强县直部门与我镇的协调联动。制定本联动机制。
一、职权划分
已下放我镇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原县级执法部门不再行使。
二、案件移交
县级执法部门发现已转移权限内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交我镇立案查处;我镇发现权限范围外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交县级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三、工作关系
县级执法部门和我镇之间的关系为指导、培训。
四、过渡期
设立6个月的过渡期。镇政府自承接行政处罚职能起6个月内,县各相关部门要协助我镇政府履行职能,确保过渡期内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