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4年第24号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4年第24号
无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2024年第24号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1批次豇豆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豇豆。被抽样单位:无极县金朋超市。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产品不合格原因:农药残留超标;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下架召回,责令整改;作出处罚决定的适用法律依据: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无市监处罚(2024)0224号;企业已于2024年7月22日整改完毕。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