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 |
名称(姓名) |
无极县文汇书店(负责人:刘会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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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证件)名称及编码号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30130MAOB60VY99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号:新出发 石无极字 第00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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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
刘会彬 |
联系电话 |
13363118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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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住址等) |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建设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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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和证据 |
出版物营业发行场所未按规定在显著位置悬挂《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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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理由 和依据 |
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五)项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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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间 |
2023年6月28日 |
处罚地点 |
张段固镇齐洽村兴旺路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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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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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 / 银行或者通过 / 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无极县人民政府 或者 石家庄市新闻出版局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 无极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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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闫江超(03010521004) 董永权(03010521005)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刘会彬 无极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