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工作部署和我省消防工作实际,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了《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以下简称“界定标准”) 。本界定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3月18日河北省公安厅印发的《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届时不再执行。请各社会单位对照界定标准开展自查,符合界定标准的要主动、及时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申报备案,将本单位确定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一并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特此公告。
附件:《河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标准》
无极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