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商务局
无极县财政局
无极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无极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实施方案
无极县财政局
无极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无极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
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2022-2025年)的通知》《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工作要求,为推动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县域商业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支持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11个;利用市场化手段加强快递村村通、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逐步做大做强龙头商贸流通企业,基本实现县乡村联动、产供销衔接的县域商业网点布局。到2025年,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增强型县域商业体系。
二、中央资金支持重点
(一)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
中央资金支持建设改造11个乡镇商贸中心。鼓励重点商贸流通企业下沉,通过自建、改造、股权合作等方式,以单体商超、商圈、商业街等为基础,在乡镇新建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推动购物、娱乐、休闲、餐饮等业态融合,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不断优化消费路径、打破场景限制、提高服务水平。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电子收款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和信息系统,提供农产品收购、农资销售、物流配送、便民生活服务等功能,满足乡镇居民实用消费和一般生活服务需求。到2023年12月底前,建成11个符合《指南》标准的增强型乡镇商贸中心。
(二)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中央资金支持建设改造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按照县级物流园区标准规范建设,集中打造标准化县城物流配送中心,整合物流企业资源,引进多家物流服务企业入驻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实现数据互通,统仓共配,降本增效。中央资金支持建设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完善设施设备,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县级智慧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仓储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和快递信息查询系统,实现承办企业、采购商、配送网点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物流配送和管理运行效率。按照“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统一标准”原则,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开展市场化合作,加强货源、仓储、站点、车辆、人员、线路、信息等资源整合,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到2023年12月底前,建成1个符合《指南》标准的增强型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和县域到乡镇寄递物流配送能力,对有条件的乡镇、村物流或快件吞吐总量占比30%以上。
三、市场化推动重点工作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县城改造升级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等中高档商业基础设施,推动消费业态集聚,满足县城居民大件、高端消费。鼓励新建改造一批村级连锁商店,为村民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电商、电信、金融、邮件快件代收代投、涉农信息服务等多样化服务,满足农村居民就近便利消费和基本生活服务。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物流、快递、商贸流通等重点企业,向乡村延伸网络,发展数字化、连锁化经营,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服务。鼓励农产品产业化经营主体探索订单生产、参股分红等利益分配联结机制,引导带动农产品供应链上下游各类主体,加快培育一批产供销协同高效发展的农产品流通企业。
(二)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支持基层供销合作社、乡镇物流中转站共建共享,提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县域内商贸、交通、邮政、快递、供销、农业网络节点共建共享、运力资源互用互补。快递配送从县到村,从村到县不超过2日。在整合县域快递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物流统仓共配、信息共享、数据互联,降低农资、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物流成本。完善农村物流末端网络,以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便利店、夫妻店、邮政点、电商网点等为载体,建设改造一批村级寄递物流服务站,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打通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
(三)改善县域商品供给渠道
推动快销、食品、日化、金融、保险等相关企业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和服务,打破商品的地域价格限制,让农民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开展汽车下乡惠民促销活动,通过发放消费券、赠送加油卡等方式对农村居民消费给予补贴,提振农村汽车消费市场。开展家电下乡及以旧换新,以多种方式开展家电消费促进活动,激发农村居民对高新技术家电产品消费。大力发展绿色家装,鼓励消费者更换、新购绿色节能家电、环保家具等家居产品,促进家具家装消费。推动部分便民市场提档升级,具备大众餐饮、代收代缴、补衣缝纫、便民维修等4项基本服务功能,选择增加托管服务、便民药店、快递服务、健康养老服务、文化旅游服务、法律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和“互联网+”智慧型功能中3项以上便民服务功能。壮大农村电商消费网络,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功能
补齐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短板,支持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支持农产品田头市场建设,推进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改造升级,提升商品化处理能力,增强市场交易和服务管理水平。支持寄递物流企业主动对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寄递服务。支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交易区和内部道路等公共设施,满足分区、分类经营和批零分离、人车分流要求,完善通风、排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改善环境卫生,加快完善检验检测、产品溯源等设施设备,严把农产品入市质量关,开展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推动实施电子结算,促进人、车、货可视化、数字化管理。积极培育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通过多种渠道形式,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培树无极县农产品形象和品牌。推广订单农业,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电商平台、农产品批发市场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模式,签订长期农产品采购协议。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设立直销门店或在农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设立专档、专区、专柜,发展直采直供直销。
(五)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供给
鼓励有实力的农资流通企业开展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合作,充分发挥供销社农资服务网络优势,加快建设农资区域配送中心。鼓励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提供农技培训、测土配方、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土地托管、农产品销售等综合服务。优化农村生活服务网络,加快建立完善县、乡、村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鼓励城镇市场主体到乡村设点,直接为农民提供服务,缩小城乡居民服务消费差距。支持县域文化旅游业发展,实现商旅文娱体融合发展。规范农村市场经营秩序,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侵权假冒等行为。加强农村市场准入管理,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制度、严查无证无照等行为。完善农村消费维权机制,增强农村消费维权保障和维权供给,建立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做好消费者维权受理、查办、反馈等工作,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维权服务。促进绿色发展,引导绿色消费。
四、资金使用
中央财政支持资金550万元,统筹用于支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的便民设施、设备等购建支出。每个乡镇商贸中心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的比例予以中央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80万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的比例予以中央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为保证项目支持资金的合理使用,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无极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细化资金使用方向、比例、审计、验收等管理规定。
项目承办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自觉接受商务、财政、乡村振兴、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账核算,确保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不用于:已获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征地拆迁,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的确定
中央资金支持项目的产生确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自愿申报,通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择优确定承办企业。
(二)项目管理
项目确定后,各承办企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建设标准开展工作。建立由县领导牵头,县级相关部门组成的协调机制,建立“企业目录+项目清单”机制,设立项目建设台账,明确承办主体、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期限、计划投资总额等事项。建设期(即:有效投资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
(三)项目验收
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对项目建设实施验收,组成由商务、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和专家参加的项目验收组,按照“可量化、可考核、建一个、验一个”原则,对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全程跟踪管理、验收评估。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验、核对资料、财务审计等方式,对完工项目建设实施验收,出具投资审计报告和验收报告,并据此拨付资金。
(四)绩效评估
县商务局按要求做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相关制度和措施、目标完成程度和效果、项目资金日常管理报备等。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
对全县乡村商业网点、快递物流等进行全面摸底,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县域商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无极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召开项目工作推进动员会,建立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制度,做到项目实施管理有据可依,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二)项目确认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
严格项目管理,确保项目专款专用,根据《无极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按程序确定承办企业,按照资金支持方向进一步细化明确资金支持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在资金、项目安排上,与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邮政、供销等部门形成错位,避免重复支持。严格选择承办企业,建立本地化运营能力,建立长效运营机制,建立长期培育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发挥承办企业在县域商业体系领头羊作用。
(三)实施推进阶段(2023年3月-2023年10月)
由县域商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紧盯项目各板块的实施目标,有节奏推进,稳扎稳打,做出实效,确保时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和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和整改补充建设,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四)绩效评价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0月)
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对项目建设实施验收,并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对项目建设情况、运营情况及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强化整改。迎接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抽查评估工作。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2月)
根据绩效评估成绩,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完成整改提升,确保项目的可持续运营。同时全面总结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全面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和乡村振兴事业开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域商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领导牵头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组成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选择项目、确定企业、推进建设、组织验收、拨付资金和报送信息等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会议,不定期召开商贸流通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县域商业发展工作,解决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政策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和各部门职责,出台完善有利于县域商业体系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奖励扶持办法等政策机制,研究出台支持物流快递行业发展的优惠措施,制定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为县域商业经营主体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配套政策,鼓励支付技术创新应用,建立完善县域商业统计制度,指导培育县域商贸企业发展壮大,优化县域商业营商发展环境。
(三)严格资金监管。根据《正定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列支范围目录,加强资金监督。加强对承办企业的指导,督促中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票据合规,资料完整。委托有经验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有效投资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密切跟踪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及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规范项目实施,强化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工作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发现问题应立即督促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五)做好政务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公开专栏。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企业,须按要求填报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相关信息数据,商务局加强对上报信息审核把关,在依法保护企业信息权益和安全前提下,妥善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公开,自觉接受政府、企业和社会监督。
(六)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加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持续开展微直播、微访谈、微调查,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工作、适时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征询了解各方意见建议等,总结推广在发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为加快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