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4-2025年无极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3〕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冀财农〔2023〕166号)和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石财农〔2023〕36号)要求,2023年中央资金安排我县24万元,省级资金4万元,用于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为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地膜覆盖应用与回收利用状况
我县地膜覆盖栽培技术主要应用于蔬菜、春玉米、红薯、马铃薯、生姜、花生、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地膜使用面积1万亩左右。大田作物主要覆膜方式为机械覆膜,设施作物覆膜方式为人工覆膜,覆膜形式有全膜覆盖、半膜覆盖、膜下滴灌、垄膜沟灌等技术模式,亩用量5-10公斤。全县地膜年使用量120吨左右,在当季作物收获后农户自行回收处理,回收去向以交废品收购站为主,少量作为生活垃圾处理。
二、 实施必要性
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及回收试点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上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以加快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导向,推广应用0.015mm及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可有效解决地膜回收难、回收率低、再利用等一系列问题,补助后降低农户使用成本,促进农户使用积极性,可以从源头上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系统解决传统地膜回收难、替代成本高的问题,能够有效治理农田“白色污染”。
三、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绩效任务目标
2024年-2025年,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8000亩,项目实施区域农膜回收率达到83%以上。到2025年推动我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二)建设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科学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在全县支持推广使用0.015 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产品厚度和力学性能等指标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保障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以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和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
(三)资金使用及补助形式
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分配我县24万元,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补助30元。省级财政资金4万元,可用于支持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用于直补。强化资金筹措,积极争取本级配套资金,按争取资金量均摊每亩补贴量。
针对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补助形式可采用间接补助,公开遴选符合技术规范的地膜生产供应企业,也可采取直补。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自愿报名,与农业农村局、地膜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三方项目实施协议,以核算补助后的价格采购符合技术规范的地膜产品,在当季地膜使用或回收后,由地膜使用者向农业农村局提供发票和检测报告,或由生产供应企业提出补助申请,经使用者签字确认,经村委会核验、复核公示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查,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验收机构或自身进行复核与抽查验收,抽查比例额一般掌握在10-20%,经查实施面积、购置发票、产品检测报告、使用台帐、公示情况等相关手续,对地膜生产供应企业或农户按标准进行补助。
(四)补助对象、标准和依据
1.补助对象:使用符合规定地膜的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公司等。
2.补助标准和环节:中央和省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每亩补助30-35元。
3.补助依据:加厚高强度地膜补助依据农户申报台账,各村委会提供证明,最终以抽查核验的亩数做为补助依据,落实财政补助资金。
四、项目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份,开展摸底调查,制定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025年2月份,宣传发动,指导农户使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地膜。
2025年3-5,开展地膜利用,建立台账,督导检查、总结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结合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项目工作推进组,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总体方案,对接落实面积,拨付补助资金,组织开展督导考核。
(二)明确责任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开展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监督以及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对接农户需求落实面积,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技术指导、项目验收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规范使用
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抓好补助资金落实工作,加强绩效考核评价,保障资金规范使用,做到专款专用,采用适当形式公示补助发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成立技术指导工作组,在地膜使用和回收的关键时节,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各乡镇要明确一名主管副职负责,加强技术宣传培训,指导做好辖区内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全方位技术服务。
(五)加强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微信、广播、条幅、标语、印发技术资料等宣传途径,向社会和农民、新型经营主体等广泛宣传残留地膜对农作物及环境造成的危害,提高农民对地膜污染危害严重性的认识,增强参与地膜回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进加厚高强度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
无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