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人民政府
 
无政办函〔2022〕7号无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极县春季城乡垃圾集中清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    来源:无极县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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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政办函〔2022〕7号
 
无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无极县春季城乡垃圾集中清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无极县春季城乡垃圾集中清理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无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无极县春季城乡垃圾集中清理行动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指示要求,创建“洁净、秩序、文明、美丽”的城市环境,结合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县政府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春季城乡垃圾集中清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乡(镇)为单位,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区域以及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河道水渠、连村路等沿线作为重点,全面实施城乡垃圾清理,着力解决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垃圾围城、垃圾围村”问题,做到垃圾清理无死角、全覆盖,切实落实清理整治责任制,全力打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健康宜居的城乡环境。
二、清理范围和时间
利用三天时间,即在3月20日前,完成集中清理,取得显著成果。清理范围为县域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沿线,村庄(含城中村)及周边区域。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彻底开展垃圾突击清理。集中对整治范围内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两县交界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合垃圾等进行清除,对道路草丛护坡、河渠两侧等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进行彻底清理,达到城乡环境干净卫生、整洁有序,无垃圾堆、白色污染及各类杂物。
(二)分类规范处置垃圾。对清理出来的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转运到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对建筑垃圾运输到建筑垃圾消纳点进行集中处理。对危险废弃物按规定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对可回收垃圾回收利用。对混合垃圾分类后规范处置。严禁在河道、沟渠等非填埋区域掩埋生活垃圾和其它乱倾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保证城乡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禁止使用露天收集池。
(三)抓好道路清扫保洁及周边环境整治。深入开展春季“洁城行动”,对城区范围内快车道、慢车道、便道、进行全面冲洗和湿扫作业。要将城乡结合部特别是结合部周边的村庄及村周边环境作为重点,彻底清理积存垃圾、村外垃圾。交通道路维护单位要拉网式做好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清扫保洁,特别是对津石高速沿线两侧用地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白色污染物,全面组织清理。加强县乡道路、村庄道路清扫和周边区域保洁工作,全面治理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
(四)落实垃圾清理责任区制度。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各居委会、村委会、工厂、企业落实环境卫生和垃圾清理责任制,对村庄及周边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积存、滞留的建筑垃圾、农业垃圾、混合垃圾要加快清运,并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及时规范处置。
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对拆违的建筑垃圾要加快清运,并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及时规范处置;对拆迁区域及周边散落的各类垃圾和污染物要全面清理,确保人走场地清;要组织环卫专业队伍或政府购买的第三方服务队伍对清扫保洁区域开展一次大扫除大清理,并对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和乱堆乱放进行清理。各乡镇政府对无人管无人清的垃圾要立即安排队伍进行清运处置,落实垃圾及时清扫、定点收集、定期清运、集中处置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和完善集中行动成果。
四、责任分工
县城乡垃圾集中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各乡镇及有关单位实施辖区的排查清理工作,并建立指挥调度、督导检查和考核问责制度,确保垃圾突击清理任务高质量完成。
各乡镇是城乡垃圾集中清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推动、落实村内外建筑垃圾、农业垃圾、混合垃圾的清理工作。负责取缔村头巷尾的露天垃圾点、垃圾池,负责对村内外坑塘、沟渠、洼地内各种垃圾的清理。
城管局负责指导、监督第三方公司城乡生活垃圾清理工作。
住建局负责指导、监督各乡镇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
交通局负责协调、督导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等交通部门管理的道路用地范围内沿线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等道路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由用地产权单位负责)
水利局负责督导、协调河道水渠管护范围内积存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
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监督乡镇、工厂、企业做好有毒有害垃圾处理工作。
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监督各乡(镇)做好农膜、农资包装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的回收利用工作。
供销合作社负责会同市场监管、消防、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各类非正规垃圾回收点、收纳点、再加工场点(作坊)排查以及清理工作。
其他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城乡垃圾集中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相关副主任及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单位由主管副职带队再挑选4名精干人员,共计30人组成巡查督导小组,按照分工对各乡镇垃圾清理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具体分工见附表2)
各乡镇也要根据职责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地清理工作方案,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3月18日上午10点前,将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名单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5588918;邮箱:wjxnchwkhb@163.com)。
(二)强化督导检查。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3时前,各乡镇政府要将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附件3)、及清理前后照片报检查督导小组。3时30分前,各检查督导小组汇总后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乡镇开展情况上报市级牵头部门及县领导。
县政府督查室要把开展城乡垃圾集中整治行动纳入督查内容,督导各地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对工作不落实、未完成集中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安排垃圾清理保障资金,加大支持力度,保障垃圾集中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附件:无极县城乡垃圾集中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无极县城乡垃圾集中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卢爱武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成立山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白新立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闫军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建科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翟恩阳 县水利局局长
翟永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书奇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崔军明 县供销社理事长
李晓磊 无极镇镇长
李士潮 张段固镇镇长
刘 欢 郭庄镇镇长
张学永 七汲镇镇长
柴琪宸 大陈镇镇长
张 勇 北苏镇镇长
杨鹏飞 东侯坊乡乡长
贺秀改 里城道乡乡长
郝红涛 郝庄乡乡长
白飞龙 高头乡乡长
吴玉琼 南流乡乡长
成 员: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
 
县城乡垃圾集中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