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无极县医院安宁疗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公告
关于《无极县医院安宁疗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电话:0311-86500190
地址:无极县千山东路18号
邮编:052460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1
|
无极县医院安宁疗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无行审环批〔2023〕58号
|
2023年10月21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无极县医院安宁疗护项目批复(1)
附件:无极县医院安宁疗护项目批复(1)